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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2)

作者: 梁晓声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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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班里最具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同学之一。对弱小男女生,惯以“保护人”自居。当年我们之间很要好。


    他最大的“毛病”,便是他极其强烈的自我表现意识和自我证明意识,以及他那一种凡事都积极到根本不顾别人对他会有何看法、有何想法的参与意识。他是我从中学时代到兵团、到大学、到社会所认识接触过的一切人中,自我表现和自我证明意识最突出的一个。尤其在我的同代人中,迄今为止,我没遇到过在以上方面像他那么愿望强烈的人。某些时代,某些活动,无论班级的抑或年级的、全校的,一开始可能并未将他列入“中心人物”的名单,不知怎么一来,他竟成了“中心人物”之一。他似乎总在以他的行为昭示别人――这件事怎么能少了我呢?那件事我不参与怎么行呢?仿佛别人行的,他都行;别人不行的,他也行。这难免会使他遭到非议、抨击。可他一向不在乎,一往无前。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看,他仿佛认为那是别人的自由,随别人的便好了。冬季里,刚上了几次滑冰课,他便开始学健将级运动员驰骋冰场的姿态,戴一顶滑冰帽,不顾惜耳朵和脸腮冻得通红,倒背双手,神气活现,屡屡摔倒却无窘色,亦无怯色。他爱打篮球,没进入校队,但极渴望代表学校参加正规比赛的机会。机会一经获得,横冲直撞地来“三步上篮”。犯规就犯规,被罚下场就罚下场,反正他体验了参加正规比赛那一种刺激。在我的同代人中,这一个吴振海,当年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标本”。我想当年的时代瞪着他,好比一只母鸡瞪着一只雏火鸡或者雏鸵鸟吧?


    而我们传统的社会的综合教育,几乎可说是以限制人的自我表现、自我证明意识为己任的。溯望远久的中国历史链,可发现这一点在古典文化中尤其道貌岸然。《老子》中就一再地说些“自见者不明”之类的话,意谓谁自我表现了,就不可敬也不聪明了。《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谓在最细小的事情方面,在独处无人的时候,也要行为规范不逾矩。做到怎样才算典范呢?“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脊。”意谓天是何等的高,可是一个楷模人物站着不敢不弯腰曲背;地是何等的厚,可是一个希望获得别人尊敬的人不敢不小步缓行。而老子则干脆沾沾自喜地说“吾有三宝”:“三日不敢为天下先。”


    于是“文化大革命”成了我们这一代人唯一普遍获准的可以理直气壮地表现自己、证明自己的一次机会。其表现方式是演习“革命”,其证明内容是“无限忠于”,其理论基础是“造反有理”。这是整整一代人心理能量的一次性的大释放大宣泄,它耗掉了作为每一个单独的人来说至少需用三分之一生命进行储备的那一种自我表现的激情,同时严重挫伤了整整一代人将这一种激情化为自我实现的冲动,此后他们只能听凭时代的摆布。其中某些人自我表现的种种努力,实质上体现为一种低级的本能,一种自我异化,一种自我安抚的虚幻的追求。所以,被这一代人的群体客观上遗弃在城市里的吴振海,二十多年中却不被城市的简单而粗暴的“价值秩序”所降服,甩头晃角地始终予以反抗,其自我表现、自我证明和实现自我的强烈欲望始终野心勃勃地保持着中学时代的原生态,使我不能不觉得简直是奇迹,使我无法不对此赞叹和赞赏。对于我的同代人,他具有极其特殊的鉴定价值和研究意义。起码证明了这样一点――在我的同代人中,原本是应该产生许许多多吴振海的。可是于今放眼看去,浮出于社会水面的,十之七八乃大小官员。而社会终于不得不承认,前一个时代在这方面的“生育”是不够节制的。它不但使自己尴尬,而且使一代人尴尬。难道不是吗?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机关单位要缩编,于是同代人中多少人迷惘,茫然,惶惶不知所措。有些人忙不迭地扑通扑通“下海”,但是已比吴振海们晚了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于人生而言,有时晚了十年其实意味着晚了一辈子。


    西方的有识之士总是警告时代:让我们想方设法再减少一位官员吧!让我们的社会再多几位成功的商人吧!让我们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纳税者吧!


    难怪西方人总是骄傲地说――我是一个诚实的纳税者!


    这样的话听来很像是在强调――我是国家的主人之一!


    我的同代人中,本来应该有很多人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成为一个纳税者的,可是实际上大概每出一百名官员,或者一千名、几千名官员,才能出不到一个纳税者。


    在某大学,一位西方很有权威的社会学家兼经济学家曾问我:“你对你们这一代人究竟持何评价?”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他们是中国当代社会的中坚。”


    对方又问:“何以见得?”


    “他们的存在,保持了时代的稳定。”


    “那么也就是中国目前的样子?”


    我不禁一怔,继而告诉他,同代人中多少多少当上了处长、局长等级别的干部。


    他反问:“中国真的需要那么多大小官员吗?”


    我反驳道:“我们中的大多数在做国家的主人!是共和国新一代的工人阶级!”


    他笑了。


    他归国后给我来了一封信,信中有这样一段:“一个国家,尤其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若想在经济上迅速发展起来,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工应是这样的――每一千人中,最多有十个官员就够了,其中包括既是某一方面专家又是官员的人;应有二百名左右国家重点企业的工人;应有三百名左右非国家性质的中小企业的工人;应有四百名左右依靠个体职业能够丰衣足食的人;其他属于医生、律师、教育工作者,等等。”


    他说,这是他这位对中国怀有友好感情的外国人给中国“献”的“策”云云。


    我在地铁站见一个人随地吐痰被罚款,且被教育:“怎么一点儿主人公意识也没有?这地铁也是属于你的!”


    那人佯装惊讶:“是吗?我从不知道我还有笔钱投在这儿。请问在什么地方可以把我那一股抽走?我们单位分房子还要预付六千元呢,我正好等钱用。”


    我不禁回头看他,觉得好笑又笑不起来。原来事实上我们对这个国家从来不曾拥有过真正属于自己的股份。每一个人同它的关系,似乎更是一种抽象的诗意的精神关系,而非一种具体的物质的制约关系。显然,当农民感到,他流在某一片土地上的汗水于他是值得的时候;当工人感到,从车间运往市场的产品,每一批、每一类都隐印着自己的姓名的时候;当商店职员感到,所站守的那一柜台前生意兴隆或买卖冷清,不仅是尽职与否的问题而且是利益大小的问题的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农民才能从一片土地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工人才能从一个工厂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商店职员才能从一家商店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才能从衣食相关的现实中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


    一九九二年我回过哈尔滨数次。


    许多同代人总是问我:“中国今后还会怎样?……”这句话的注脚是――今后我们哪些福利仍有保障?今后我们还将失去什么福利?


    回望我们这一代走过的路,心中不免怆然。


    吴振海及其公司的人们也总是问我:“中国今后还会怎样?……”这句话的注脚是――今后我们还将拥有什么样的时机?


    回想当年他在哈双公路上“倒煤”而且“倒霉”的情形,心中不禁肃然。


    不少哈尔滨人的嫉妒属于一种恐惧,和那种想维护我们对某物的占有的欲望相一致。嫉妒使我们去考察疑惑中最微不足道的方面,并把它们作为焦虑的最不得了的根据。


    不少同代人问:这公平吗?


    我曾替吴振海回答:这很公平。安于现状的人不必忧患冒险者将承担的风险降临在自己头上,但是也永远没有资格获得冒险者才能理直气壮地获得的一切。如果非说不公平,那和昨天时代太褒奖我们、太歧弃吴振海们是一样的。时代仅能在一点上体现它的公平,那就是给人以普遍的机会。


    有了一个哈克森,便有二百多个哈尔滨人解决了就业问题,包括大学生和研究生,他们的福利待遇比国家单位的还要高。有人说――进哈克森那要凭关系!言外之意,仿佛是它的一条罪状。但是如果哈尔滨有一百家、一千家这样的公司,在福利、待遇方面与哈克森竞争并且胜利了,进哈克森还要凭关系吗?


    有了一个哈克森,只要它运作着,又将有何止千百人有了干活挣钱的机会?长久地没有这种机会社会将会怎样?


    有了一个哈克森,至今已有近千户哈尔滨居民住上了楼房,如果一概等待政府解决,又将等待多久呢?


    有了一个哈克森,去年春节前夕,十几名台商,包括一位台湾“立法委员”,才应邀来哈考察投资项目。


    有了一个哈克森,一幢四星级饭店正在筹划兴建之中。北方的第二大城市连一幢四星级饭店都没有的话,是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大批吸引外商的新形势的。


    今天的中国人恢复了寻找时机的本能,但时机注定不属于以下两种人:


    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代像宠爱自己的阿姨一样,将自己轻轻抱起来,让自己骑在时代的颈上招摇过市;


    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以听来正当的什么名义,将原先和自己一样,而如今和自己不大一样的成功了的人打翻在地。


    我的同代人呵,我的兄弟姐妹,愿你、我、他、她之中,第一种人少一些、再少一些,第二种人少一些、更少一些!


    南方和北方都有一种草叫“节股草”。生命力极强,一节一节地生,一节一节地死,哪怕还有一节不死,它便活着,并且会一节一节地再生。我的同代人呵,我的兄弟姐妹,我们就是那“节股草”似的一代啊!如果说我们已失去了很多,那么我们所获得的,则是一种顽强的复苏能力和再生能力。一切附着于我们的浪漫色彩、传奇色彩、自甘的苦难和无奈的磨难,早已是往事。在我们四十岁的这一年龄,我们除了依赖于自己的复苏能力和再生能力,还能依赖什么呢?让我们彼此呼唤起、鼓励起、策动起我们的这一种能力吧!


    看哦,时代的巨鲸已将它沉思的头潜入世纪的“海”面,它那庞大身躯已然渐渐竖起,纪元的旭日正从明天的时空冉冉升起,照耀着那蓝灰色的庞大身躯,照耀着它竖起、竖起……


    阵痛只不过是倾斜,是失重,并非那猛烈的拍击造成的真正的阵痛迫临。我们怵然,我们肃然。我的同代人哦,我的兄弟姐妹,让我们吸入足够的一口空气和一口勇气,准备做第二次人生拼搏吧!


    (三)疯子


    对犯了经济罪的人与流氓、歹徒、杀人犯、强奸犯、以恐怖行径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区别对待的态度的。而对于犯了经济罪的人,贪污、受贿、勒索、坑骗百姓钱财者,我尤憎的是坑骗百姓钱财者。


    一.“英雄”从此逃亡海外


    如果我不作如下说明,则就对读者、对社会,尤其对我家乡哈尔滨市的公检法部门,当然也包括对我自己的文字太不负责任了。


    事实是主人公吴振海后来受到通缉逃亡国外,不知所去。


    对于我这一位中学同学目前的结局,我此刻写下“逃亡”二字的心情是很不好受的。然而“逃亡”二字又是最正确的,唯一正确的。


    那一天上午,他打来电话要到我家见我。


    我问他,在哪儿?


    他说,已在北京。


    问,何时来?


    说,立刻来。


    问,什么事?


    说,非常严重的事。


    但他上午没来。


    中午,他的司机从哈尔滨打来电话,问我见到他没有。


    我说还没见,说他是要到我家来的,但不知为什么还没来。


    司机说:“公司出事了,被查封了。”


    我诧异地问,为什么?因为前两天,黑龙江电视台还播了他与众多外商签署开发项目协议书的新闻,并有一位领导人物到场祝贺。而电视里的吴振海神采奕奕,侃侃而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踌躇满志。


    司机说:“老板见了你,会亲口告诉你的。”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想了想,并没太往心里去。估计是经济纠纷。近年,在形形色色的经济纠纷中,某公司被起诉、某公司被查封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而且,当时往往被传得惊天动地,不久又风平浪静了。


    下午三点多,另一位中学同学给我打电话,进一步证实了司机的话,嘱我千万不要再见他了。对方是为我好,知道我的性格弱点――于“情义”二字上,往往掰扯不清。


    我说:“不是我见不见他的问题,是他要到我家里来呀。他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三没投毒,四没强奸妇女,不是恐怖分子,我也没见到什么通缉令,他若站在家门外了,我能不给他开门吗?能不许他进吗?”


    那同学语重心长地说:“晓声啊,反正你可要心里有数。”


    我又认真想了想,仍觉事情的性质不会太严重。我首先排除了他贩毒、贩军火或出卖国家机密、被收买为特务的可能,在此前提之下,我决定他来了我还是要见他的。


    大约一年前,我曾陈书哈尔滨市的领导,指列吴振海优点、缺点各数条。缺点中诸如:好大喜功,强烈的表现欲,习惯于夸大其词,为了获得成功可能不择手段等等。


    这些缺点,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只有我来批评、指出他才不生气。我陈书之目的,正在于使市领导对他有更透彻的了解,更好地驾驭他和他的公司,能使他少犯错误,不犯大错误,更不至于犯法。同时为我们共同的家乡哈尔滨市做更多贡献。


    市领导在我的陈书上批语:难得一片诤言,读来令人感动。请吴振海同志阅后自己保留,依言谨慎自戒。


    于是信转到了他手里。他果然并不生气,还请我和另两名中学时代非常要好的同学吃了一顿饭。


    记得他当时说:“钱财身外事,人生尚有二三知己,值得欣慰了。”


    我又联想到,大约半年前,我代中学班主任向他求助,希望他能暂借一套房子给老师住。老师年纪大了,居室无厕所,十分不便。


    他显出为难的样子,说他虽然是开发住宅的,但在图纸阶段都已定价售出了。


    我说:“那我不管。师恩不可忘。何况并非要,只不过是借。老师的家址,总归是要动迁的。我担保,以后还你就是。”


    碍于我的情面,他答应了,但答应得很是勉强。此后一拖再拖,并不兑现承诺,也使我不再好意思督促他。


    有一件事尤其使我生他的气。哈尔滨市作协主席林予,当年广受好评的《雁飞塞北》一书的作者,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大荒文学的创始人之一,是我的文学师长,也是我忘年交。哈尔滨市作协定级低,林予主席是正处级干部。按市里规定,处级以上干部才可以公款安装电话。一位市作协主席,家里没有电话成何体统?但林予老师受迫害多年,牢狱生活早已损害了他的健康。“文革”后其实没再发表多少文章,无稿费收入,经济状况拮据。若自费五千多元安装电话,对他是一笔大支出,一时是凑不足的。我让他放心安装,之后去找吴振海请求资助。为此我当面向吴振海提过二三次,并写过一封长信给他,向他指出,这样的善事义举,一家经济实力不弱的大公司,是一定要做的。我甚至曾建议他,每年从利润中拿出五万,设一项慈善基金,命秘书平时看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之人之事,及时寄些钱去。少则几百,多则几千,济世扶贫,何乐而不为呢?


    他却只是笑笑。


    后来我知道,连林予老师的电话安装费,他都没给报。答复人家说:财会有制度,没名目下账。


    我拨长途电话将他骂了一通,因为他每每请人吃一顿饭就几千元的啊!而且常动员我这个最不愿做陪客的人为他做陪客!


    在那之后我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理他,见了面也很冷淡。


    后来林予老师病重,我分两次请人捎回哈尔滨五千元钱。第二次的三千元捎回哈市时,林予老师恰在前一天去世。


    ……


    获知他的公司被查封的消息时,我对他的气还没完全消呢。


    半夜十二点左右,电话骤响――是他打来的。见后知道是用手机打的。


    问他在哪儿?


    说在我单位的门口。


    让他到我家里来。


    他说太晚了,到家里不方便。


    我只好穿上衣服去见他。正是冬季,夜里很冷。他在一辆出租车里。我刚一坐入,他即命司机开车。我仿佛被劫持到了他住的宾馆。究竟哪一家宾馆,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来。


    我问他:“你究竟犯了什么罪?”


    他大叫冤枉,说何罪之有!


    又问他:“把我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他说,请我帮他写申诉材料。


    我正希望细听端详,于是他说我记。他是信誓旦旦,我是半信半疑。


    我说:“吴振海,我不信对你采取的行动完全是打击报复。”


    他说:“等真相大白了你就信了。”


    天亮后,他仓皇离开宾馆,说要避一避。


    我说:“既然你自恃清白,又避什么呢?大摇大摆回哈尔滨去,法庭上见分晓嘛!”


    他说:“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也得打的才能回家啊,可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


    他掏出了一沓钱塞给我。


    我板起脸说:“振海你这是干什么?”


    他大窘,连道:“没别的意思,没别的意思……”


    我从没见他那么失魂落魄过。


    我从那沓钱中抽出一张,眼望着他坐的出租车从视野里消失。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我大约也是他在北京见到的最后一人。


    当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从此逃亡国外。我以为,起码他对家人和亲人会承担起主要责任的。


    后来他家被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姐姐、姐夫、女儿、女婿纷纷被传讯、拘审。


    此后两年内,流言种种,他的案子也在流言中忽轻忽重。一个时期有人说,他的家人、亲人就要全释放了,吴振海也可以从国外回来了;一个时期又有人说,案子更大了,已通过国际刑警在缉拿他。


    总之,两年内,他的家人和亲人中,几乎只有他老母亲是自由之身。


    两年内我没回过哈尔滨市,但逢年过节,一定嘱别的同学们,千万代我去看看那老人家。对犯了经济罪的人与那些流氓、歹徒、杀人犯、强奸犯、以恐怖行径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区别对待的态度的。而对犯了经济罪的人,贪污、受贿、勒索、坑骗百姓钱财者,其中我尤憎的是坑骗百姓钱财者。我一直推想吴振海犯的肯定不是这方面的罪,推想他大概也不至于贪污、受贿和勒索。因为此前我一直以为,哈克森公司是属于他和他弟弟的“家族公司”,进而认为,他可能只犯两种罪――走私和行贿。


    后来走私似乎也被排除了。


    那么只剩下了行贿。


    我又深知他的小气和抠门儿,心想他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行贿,数目也一定是很小的。


    然而最近的事实是――他的弟弟已被判死缓,他的姐姐、姐夫、妹妹、妹夫被通缉,亲人作鸟兽散。


    他整日形影相吊、孑然一身的老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我常常忆起,在他的公司迁往新落成的雄伟的哈克森大厦那一天,场面何其宏大,泱泱千人之众。后来甚至连马路上的许多过客,都混进去大快朵颐,白吃白喝。


    那一天,他的老母亲,在他妹妹的搀扶之下,到处找我。找到了我,就和我避开热闹,蹲在走廊的一角儿,一人手里端一只小盘儿,只不过一边吃着几片瓜果,一边儿聊从前往事。


    如今我才明白,哈克森集团公司并非像人们以前所说是“吴氏兄弟的家族公司”,它在原始法权上仍姓“公”,因而也仍姓“共”。


    如果这一点确凿,那么吴氏兄弟的罪名,当然也就不止“行贿”一条了。


    对他弟弟的宣判,主要根据的是“贪污”和“受贿”的数目。


    在吴振海和哈尔滨市的公检法之间,我似乎很难相信他本人的完全无辜和冤枉了。


    但是我又真的常常惦念他的老母亲。


    毕竟,那一直是一位好老人家啊!


    大约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个月,吴振海的女儿突然出现在我家。她说来北京看病,向我借钱。


    我问她需借多少?


    她说出的数目使我大愕。


    我怔了良久,才低声说:“女儿啊,叔叔非是大款,非是什么老板,非是当年的你父亲。我上有老,下有小,每月的工资条上只七百多,在哈尔滨的弟弟妹妹都下岗,生活都需周济。而我除了工资,额外的收入仅仅稿费罢了。我虽勤奋,但不善经营自己,属于多年低价的作家。你要借的数目把我吓着了!”


    我给了她所要“借”的数目的五分之一。


    面对以前有自己的跑车,有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工作而又奢侈惯了的这一个年纪轻轻的晚辈,我不禁又说:“女儿啊,从现在起,你必须学会节俭度日。叔叔给你的钱,是叔叔爬格子所得的心血钱。这钱来得可不像你父亲过去的钱来得那般容易。你不要嫌少。今后到了急需钱的地步,还可以来找叔叔。叔叔不忌讳你是通缉犯的女儿。但是你得明白――你接到手里的这笔钱,能救助多少上不起学的穷孩子啊!叔叔此刻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如果叔叔知道你不节俭着花,叔叔今后不会再帮你渡难关了!”


    我相信我和吴振海此生还会再见面的。但在什么情况之下见面,则很难想象的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在他的老母亲活着的时候,他大约不可能再见到她了。我想,我今年夏季若回哈市,主要的事之一,当是代他这个儿子去看望看望那位很好的老人家。


    吴振海是我所熟悉的同代人中,更进一步说,是当年全班五十四名中学同学中,获得过最巨大的成功的人,也是和我曾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中第一个被通缉的人。雄伟的哈克森大厦已经易主。逃亡之前,他有次从国外回来,送给我妻子一条金项链,送给我儿子一个计算器。那是他第一次到我家。计算器还在,项链却已被我妻子丢了。我曾给他买过一套木刻八仙,价值比一条金项链还略贵些,它们还在他豪华气派的办公室的柜上摆着。八仙们并没能保佑他一帆风顺。我常想回哈市时将八仙们带回北京。我的作品《年轮》中的男主人公叫刘振兴,就是由吴振海的名字演化来的。吴振海当然没有刘振兴那么好,刘振兴身上寄托着我对某些平民儿子们的理想和希望,那理想和希望也是最初我从吴振海身上似乎看到过的。吴振海一度实现了它,也最终破灭了它。他令我感到的遗憾也是相当巨大的。


    二.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人


    我和吴振海的关系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学时期。呈现在我记忆底片上的色调永远是友好温馨的,尽管中学时代的他,绝非是每个同学都喜欢的。事实上有些同学极不喜欢他,有的同学甚至很反感他,而我在班里是一个无人反感的同学。我和普通的男同学友好,和他之间的友情也就不奇怪。


    第二阶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他已是大老板,我已是小说家。他似乎格外尊敬我,但我知道他内心里其实是不大瞧得起小说家的。我想,可能任何一个人,无论扬扬得意到什么程度,总归还是希望这世界上有某一个人能多多少少地对自己拥有些批评资格的。这也许属于一种心理需要,会从另一侧面备感自己的社会存在的的确确是重要的。他的弟弟、姐姐、姐夫以及老母亲,对他来说,似乎都不能承担起如此特殊的角色。于是他选择了我这个他可以接受并且不至于使他感到羞辱的人扮演这种需要的角色。而我曾一度很愿意扮演这一角色,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自己也获得一种满足。不是每个大公司的老板都随随便便地给予别人可以诤言批评和告诫自己的权力。也许我常替他扼腕叹息,恰因他曾给过我这种权力?


    有几次他当着客人们介绍我时,竟搂着我的肩说:“大作家!我中学最好的同学!全国著名!全世界也有名气!”


    往往搞得我瞠目结舌,恨不得当众推开他,狠狠扇他一大嘴巴子,使他从此变成结巴,不再能那么顺口就胡说八道。


    然而那时又是他较可爱的时候。


    他可爱的时候往往是他真诚地表达与一个人友情深厚的时候。那时对他而言,夸大其词的程度恰恰和真诚的程度成正比。


    他每次见面都必向我讨书。讨了去就摆入书架。永远也不会翻一下,但会指给别人看。


    而另一些时候,往往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又常对我说:“晓声,拉倒吧!别当作家了!整天写什么呀?给我当位副经理来吧!我保证你下半辈子生活幸福不就得了嘛!”


    那时他这位大老板显出对一位作家的生活状态的极大的怜悯。


    而这常常惹我暗自恼火。


    我则反唇相讥:“你弟弟振庆是经理,让我看振庆的眼色办事?”


    他就会红了脸,接着自语:“唉,振庆……振庆……你要是我弟弟就好了。你他妈怎么就不是我弟弟呢?”幸亏我不是他弟弟。果而是,我今天的下场不堪想象。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他逃亡国外至今了。那些日子似乎将我们的关系一刀斩断了,斩断为“法”和“情”两半。我不可以不受法的制约而一味儿地重情义。我必须对法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敬畏。但我又没法儿对他在国内的亲人们的命运完全漠视,使“情义”二字在我这儿变得一钱不值。


    他使我处于两难之境。


    那些日子也仿佛将吴振海这个人剁为三截了。一截是他的中学时期,留给了我,留给了当年我们初三九班的五十四名同学,留给了我们的老师以及母校;一截记载着他从创业到发达、到逃亡的履历,留给了中国的商业时代,以及某些曾和他发生过极具金钱色彩的利益关系的人的回忆;第三截留给了我的家乡的公检法,毕竟因他的逃亡案子还没画上最后的句号,它总归是要画上一个句号的。


    而我常想,留给我的那一截,是否被我过分浓重地温情化了呢?也许只不过就是一些谁都经历过的片片断断的仿佛小猫小狗间的友爱,被我这个小说家太理想化、太诗化了。然而我又是那么的不愿轻论留给我的这一截。因为我总感觉到我必须为自己保存某些哪怕是被自己理想化了、诗化了的东西。现实已不怎么可能向我提供这些东西,我只能从过去找到,并倍加看重。我没法儿不以仁义对待之。然而我又非常清楚,这仁义万不可延伸入第三个阶段;否则,我自己也将走向反面了。那么所谓仁义也就该站在被告席上而同时走向它的反面了。


    如果某一天我真的见了他的面,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其实最想对他说的是:比起你不能尽一个儿子对高堂老母的义务这一事实,雄伟的哈克森大厦不过意味着一个靠高标号的水泥和金钱凝固在那儿的冷冰冰的梦罢了。那原本华丽的梦倒也是可以做得较长久的,是他自己在“夜游”的状态下撞了,撞到头破血流,不复再能将梦做下去。


    由吴振海我想到了另一个人,他对我的人生起过大的作用和影响,在我是知青时给过我兄长般的呵护和关怀。他当年曾是那么真挚地勉励我成为作家,正如我曾企图以“商的至高境界即仁善”这种纯粹迂腐的理想主义的观点对吴振海施加作用和影响一样。区别在于那个人对我的影响在我身上体现着,而我企图施加于吴振海的影响,一丝一毫也没在他身上体现过。


    关于这个人,我已在《十月》一九九七年第一期发表了一部中篇小说《又是中秋》,等于为他的人生历程立了一个简传,等于替我自己整理了一份“为了忘却的纪念”。


    他是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第二人。


    他现仍关押在哈尔滨市。


    我不知他能被判几年。


    我密切关注着他的命运。


    我并非没什么可写的了,才以我和他的关系做素材炮制一部小说赚稿费。恰恰相反,我的创作计划是早已排定了的,为按部就班地完成这一计划,我惜时如金。但是他的案子发生以后,我常感到我的身体又多了一种病似的。他这个人几乎每天都会浮现在我脑际,使我根本没法儿不去想他,而写另外的我虚构出来的人和故事。患病就得求医,或自疗。我的病非是医生所能诊断明白或开出有效药方的。自疗的方法就是靠了笔和稿纸,将如块垒般堵塞胸间的情绪、情结导引和泻泄于字里行间,一吐为快,以舒气息,以畅襟怀。仿佛不这样,便不能回归到起先的写作之中去了似的。如同被从自己的家里推出,而家门在身后关上了。而每每一吐为快,心态才能渐渐平定,才能继续起先的写作。


    是的,这真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啊!


    我常扪心自问――我是否太自私了呢?


    当然,对于《又是中秋》中的“老隋”,我内心也怀有不那么自私的善良的一厢情愿――将那一期《十月》寄回哈尔滨,求人转给负责“老隋”一案的司法人员,希望他们看了,感慨于以前他的事迹,而对现在的他尽可能地给予宽大处理。


    由吴振海而“老隋”,进而联想到朱胜文。


    朱胜文是我的北大荒知青战友。当年在兵团时我们就曾见过几面,彼此留下很好的印象。后来他在商学院获得了硕士学位,大约是中国恢复学位制后的第一批学位获得者,并曾出国留学。继后分配到哈尔滨市经委,升至主任,再后来成为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主管工商企业界。


    他能干,肯干,日夜操劳,全力以赴。如果单从他的工作热忱和工作业绩方面来评价的话,我认为他这位副市长是对得起哈尔滨市的。


    在他初任副市长的那一年,我回哈尔滨看望老母亲,他曾嘱秘书与我联系,在市政府小食堂请我吃了一顿便饭。只我和他两个人。记得他曾对我说:“晓声,你清楚了,我也有过当作家的梦想啊!”


    而我当时的回答是:“对于中国,能从我们这代人中产生几位市长,比多几名小说家有更实际的益处。”


    我又真诚地对他说:“胜文,工人的儿子而成为市长,是中国老百姓的欣慰。可要多为咱们家乡的老百姓办些实事啊!”


    他向我默默伸出一只手。


    我握住他手,他注视着我说:“咱们都记住今天这个日子,今后互相多提醒,共勉!”


    再以后我回哈尔滨,总要带几本我写的书给他。因为他不但要,而且认真读。我往往是将书放在收发室,请收发室工作人员转告他的秘书替他取。我不忍打断他的工作,侵占他的时间。


    大约是一九九一年,我陪几位作家回哈尔滨参加冰雪节,他到住地去看我们,赠我们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概况画册,希望作家朋友们能常到哈尔滨做客,给作家们留下极深印象。他走后,作家朋友们都对我说:想不到你的知青战友中还出了这么一位挑重担的副市长。


    听说他老父亲生病住了院,我委托人给他捎去了几盒“八五一”营养液。


    听说他因视网膜严重受损去上海治疗,我给他寄去了几盒中外古典音乐磁带,希望他能在养目之际听听,同时感受我对他的友情。


    除了书,我只送过他这两样东西,正如那句老话说的,“礼轻情意重”。


    我的弟弟、弟妹下岗,希望我出面求求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我没求他。


    我想,哈尔滨市下岗的工人太多,我不可以利用我的特殊关系,给他添麻烦。


    今年春节前,他因受贿被收审,这消息震得我呆若木鸡。


    最初的传闻说数目很大――一百多万。


    后来的传闻又说其实没那么多。


    然而有一点是确凿的,他的案子是由中纪委直接介入审理的大案。


    我首先想的是应给他的家人打电话,在此时表示一种关心。


    却没人敢告诉我他家的电话,都怕受嫌疑。


    接着我想到了他的女儿,她在北京读大学。我想这姑娘一定承受不了如此突发的巨大的事件对她的刺激。我想了解到她在哪一所大学读书,去看望看望她,安慰安慰她。


    但也没人愿告诉我。


    中国人习惯了谨慎避嫌,习惯了划清界限,习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知道的关于他的最新情况是,他双眼的视网膜已彻底脱落,完全失明了。


    我还听说,他的大学母校,对他也予以极大的关注,表示愿意接收他回校任教,发挥一技之长。当然这只能在两种前提并存的情况之下方可考虑――法律对他免刑和他双目没失明。


    第二个前提已经不存在了。


    对一个在收审时期双目失明的人,法律究竟会怎样判处呢?


    我向一些律师请教过,律师都说太特殊,尚无先例,也就都无可奉告。


    据我所知,哈尔滨市的人们并不拍手称快,幸灾乐祸,普遍非常地惋惜。


    都说:“唉,朱胜文太对不起咱们哈尔滨市人了!”


    我这个哈尔滨市人,理解家乡人的话的深层意思是――他令人们失望的方面主要还不在于他受贿,而更在于他不应该自己将自己打倒了,使哈尔滨失去了一位能干又肯干的副市长。


    他双眼失明是由于延误医治。第一次手术后,视力还没恢复正常,就又开始工作了。为了工作,他一次次推迟住院手术。


    他被收审的前两天,亲批十万元支持哈尔滨市作协主办的文学评奖活动。


    那是他最后一次行使常务副市长的权力。


    与他翻身落马的同时,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商局局长王英文亦“东窗事发”,衫难遮“尾”。


    王英文也是我的北大荒知青战友。我们曾同属一个团,当年他是团组织股干事,作为团政委亲自挂帅的工作组成员,曾在我的连队“蹲点”两个月之久。


    那时我是男排一班长。他常召集班排长开会,学毛主席语录,“斗私批修”。他很能说话,每每说得兴奋,口吻就有几分盛气凌人、“谆谆教导”的意味儿了。我颇看不惯他那种“官不大,僚不小”的架势。记不太清有次究竟因为什么,我们当众发生了冲突,似乎是他指摘我班里一名战士装病,不出早操。而我顶撞他,认为他诽谤我的战士,也就是诽谤我,也就是诽谤一班。他说:“轻伤不下火线。”我讲“官爱兵”的道理。他说:“你还是官呢!班长算什么官?”我端起炉上的一盆热水要泼他,被人及时阻拦才没泼成。


    我一直认为,对他个人而言,当年在我们连“蹲点”的最大收获,便是我们连女排的一班长后来成了他妻子。当年我们全连都对女排一班长持有良好印象。


    我和他再见面已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他来北京,请当年的一些知青聚会。那时他已当了局长。他显得很高兴,喝了不少酒。


    我某次回哈尔滨,也见过他一次,但完全记不得是在什么情况之下见的了。他对我倒不计前嫌,每次相见格外热情。我猜想,相当主要的因素,是由于我与朱胜文的特殊关系。


    他的事发生,我倒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相信许多认识他的人,都不会感到惊讶。


    我分明记得,曾有人对我说:“他呀,‘栽’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儿。”


    他的家被搜查那一天,人们用锤子到处乱砸装得豪华考究的墙壁。他家的马桶是几万元的那种,智能控制,有烘干功能。我想不通人为什么非要用那么昂贵的马桶,也想不通厂家有什么必要生产那么复杂的马桶。现在的中国人,虽然开始重视贫富贵贱之分了,但毕竟排便对谁都只不过是排便,无论多么讲究也够不上是仪式。就算真的讲究到接近仪式的地步,麻烦的还不是自己吗?


    据说人们不但用了锤子,还用了镐头,像拆房似的。理由又是那么的正当――抄寻赃款。


    足见他这位前工商局局长,在位自迷的几年间,早已是积怨多多之人了。


    不久前,家乡来的一位领导人物与我交谈中忽问:“晓声,你的知青战友和朋友,怎么接二连三地‘折戟沉沙’了啊?”


    此话问得我发窘。


    我红了脸回答:“轮到我们这一代犯错误了。”


    我也仅能如此作答而已。


    是的,轮到我们这一代人犯错误――不,是轮到我们这一代人接二连三地犯罪了。


    某类罪,要犯,先得有犯的条件和犯的资格,不是谁想犯就能犯的。比如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之类。


    今天,在大批同代人面临下岗和第二次失业的严峻的人生考验的同时,时代也出于需要,将我们中的极少数人推上了官位。


    曾有三十多岁的次代人不无牢骚地说:“怎么你们知青这一代人官运亨通起来了?到处都会碰到你们这一代中在当官的人,通天达地似的,快压迫得我们喘不过气了。我们何时才能从你们这一代的阴影底下熬出头哇?”


    我望着他那种像是开玩笑,其实挺认真的样子,不禁的苦上心头。非为自己,而为总体的我们这一代人。


    我告诉他,他的话与实际情况大有出入。首先,他应该明白,非是知青这一代人开始跻身中国的权力阶层了,乃是中国的中年人开始这样了。而这一般是时代的规律。古往今来,中老接替,历史一向如此,全世界一向如此。扫瞄国外的社会格局,权力阶层的平均年龄,大约比中国还要小十岁。时代迅进,事物更新,整个世界的权力阶层呈现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倘他在仕途上有抱负,来日方长,大可不必因眼前情形而苦闷。其次,由于他自己也在权力阶层,终日所见皆大官小官,仰而望之,重重叠叠,故才生出“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惆怅。但是,只消十余年后,使他备感最直接压迫他的,也就是他所言“知青一代”中的顶头上司们,将整代的屈身而退,尽数随着某页历史翻过,旷出大片空白。那时他只不过四十多岁,龙兮虎兮,大显作为,充分证明自己的才干和能力就是了。同时我向他指出,和他的知青出身的顶头上司们明攀暗比,那是很没志气,也很没出息的。他们不过是时代所临时物色的一批过渡者。他们的优势是人生经历,他们的劣势是知识结构。他们从人生经历中总结出人生的经验,这是后天所得,而知识结构的普遍落伍,却是先天的严重缺憾。人生的经验人人都可以从自己的人生中总结,有了这一种经验的益处是,善于较自如地行使权力,也善于较圆熟地服从权力。知识结构却只能从知识体系中搭建,它比人生经验是更来之不易的。一个人也许仅仅在一年内就总结出了数条宝贵的人生经验,但要在某一知识领域内学有所长,长有所用,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而上一代人已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和这么充足的时间了。除了与人打交道上一代人可能是内行,除了在党政、社科、文化半高不低的那一层面上他们还能轻松胜任,英雄略有用武之地之外;在其他方面,上一代人注定了都是外行。而时代正朝着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的进程快速发展。除了外交、公关和司法,所谓与人打交道的技巧和艺术性,将在许多方面越来越被种种更行之有效的规则所简化,所取代。上一代人的所长将越来越短,所短将越来越相形见绌。这一批过渡者好比是时代脚手架上的角色。大厦拔地而起的过程,脚手架上的情形是生动活跃的,但最后入住大厦的,岂是些脚手架上的角色?


    最后我非常郑重地说:请你以后不要再当着我的面动辄便你们“知青这一代”如何如何,怎样怎样。这一代总体上目前仍是中国最值得同情的人。中国近千万下岗失业的人中,他们占十之六七,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一批科长、处长,一些副局级、局级干部,在“知青一代”中其实少到没有什么代表性可言。


    明摆着我们这一代总体上是谁都压迫不着的。


    三.“老三届”怎么了?


    “老三届”这个名词产生于中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它是当年生活在中国城镇的绝大多数中学生的简称,同时,它也记录了使整个民族心痛的一段历史。


    张狂自误的吴振海也罢,翻身落马的朱胜文也罢,企图重塑自我蹈入迷津不能自拔,最终身束法索的“老隋”也罢,家里安装上价值昂贵的最“现代”马桶的王英文也罢,共同组成的一种现象说明――的的确确,轮到我们这一代中某些有了最多、最直接的条件和机会与权、钱接触的人接二连三成为被告了。而他们中,尤其那些原本是普通劳动者的儿子,后来成为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佼佼者,再后来忽一日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的人,着实使我替他们感慨万端,叹息不已,并促我思考于斯。


    时代对于他们,起初像“星探”,巡视的目光一旦落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命运就改变了,他们就超众了,他们就成官员了,成老板了。而这时赐给他们机会的“星探”变成了“樵夫”,提着利斧,巡弋于他们之间,一旦发现他们被虫所蛀,又会毫不留情地抡起利斧,顷刻将他们砍倒,使他们从此成为枯朽无用之物。


    时代的性格就是这样。


    一个渐趋法制化的时代的性格尤其就是这样。


    它只能以这样的性格保持它的肌体健康。


    而他们中那些原本是寻常百姓的儿子的人们,对金钱的诱惑的抵御能力,竟显得那么的薄脆,薄脆得仿佛是糖化玻璃。


    诱惑的美丽的陷阱,常常密布于他们周遭。如靓女向他们媚笑飞吻,并信誓旦旦地保证――“原谅”自己一次其实没什么,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权钱的交易好比手淫,最难始于一而止于一。


    所以我似乎常听身旁响起砍伐之声,响起“树木”倒地时枝丫折断之声。


    环顾周围,我的“情感领地”中,已伐桩列列。


    ――算来,迄今有十三人被判刑矣!


    而其中十一人,从前是寻常百姓之子。


    如今又加上了四人。


    这真的常使我触目惊心。


    由此我又常联想到刘胡兰。


    她问刽子手:“下一个是谁?”


    答曰:“你!”


    又问:“咋个死法?”


    答曰:“和他们一样!”


    我常做噩梦,梦中自己也那么问,得到同样的回答。


    醒来惊出一身冷汗。于是庆幸自己这个寻常百姓的儿子,只不过就是写小说的,不是什么处长、局长,不会有人来贿赂我。


    我将我做过的噩梦写出在这儿,以警醒同代人中的处长、局长们。我不讳言,倘若手中也有权,也是那种可与钱进行交换的权,我不见得还有什么资格警醒别人了。但正因我不在权力阶层内,所谓“身在三界外,跃出五行中”,所以才不至于当局者迷,才觉得尤其有发出警醒之啸的义务啊!


    我们这一代人中还能出几个主管工商政界的公认的常务副市长呢?


    众所周知,哈尔滨市曾出过轰动一时的“飞驰大坑”案。


    两亿多元一坑,无疑是中国目前为止最高昂的坑。


    此坑的创造者叫刘金彪,一个从海南流窜至哈尔滨的素质、层次皆很低的骗子。


    在哈尔滨举行亚冬运动会期间,他向运动会捐款四千万。于是各路媒体热烈报道,被视为“中国大亨”。当然他的钱是从银行骗出来的。一次性捐款四千万,目的是制造声势,再从银行骗出更多的钱。


    这骗子曾被国外评为中国“十大首富”,且名列第三。


    某日家乡来客,专程请我回哈尔滨为这刘金彪写一本自传。


    我说:“不。”


    于是对方从提包里取出份报纸,指着说:“你不要怀疑,国外都承认他是中国第三位大亨了。”


    我说:“不。”


    “那你还是怀疑了?”


    我说:“我不怀疑,但不怀疑也不。”


    “如果,不愿替他写自传,以他的经历为素材,编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怎么样?”


    我说:“不怎么样。”


    “他可以预付一部分稿费,甚至可以付美元。”


    我说:“这种承诺别人也曾对我表示过,但我只按自己的计划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我想,他们未必真是秉承了骗子刘金彪之意来说服我的。他们那时当然更不可能看清刘金彪是骗子,正如我当时并不怀疑他是“中国排位第三”的“大亨”。事情倒可能是这么精心策划的――先说服我,我答应了,在一份什么合同上签了字,他们再拿着合同去游说刘“大亨”。而只要那刘“大亨”一高兴,拍出几万元,他们的策划不就成功了吗?他们的好处不就大大的了吗?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他们似乎会稳操胜券。


    这些个大小骗子之所以能在我们的时代如鱼得水,再三得逞,与他们这类人比比皆是的存在不无关系。


    如果我当时动心,并且真的编出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全国到处播映着,我又将怎么给全社会一个交代呢?


    我恐怕也要经常不断地警醒自己,才不至于忽一日面临和他们一样的“死法”,而终生自悔自恨啊!


    商业时代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阶段,乃是“利益”二字最为亢奋的“发情期”。就好比十六七岁的花季是人必经的青春躁动期。这一阶段,金钱发出更加骚态的荷尔蒙气味儿。每一项强制商业纳入规范的法规的出台,都预示着要钻时代的空子更难了,人对金钱的贪婪目的之实现更不容易了。受到这一种预示的刺激,形形色色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开展得更加频繁、建立得更加纯粹、交换得更加急迫而且更加赤裸裸了。许多人都企图在进入有序之门之前,用快捷又简易的方式,再从无序的天桥上趁最后的混乱获得最后一大笔金钱。哪怕手段是卑鄙的,发的是不义之财也无所顾忌。于是,每个人受到的诱惑都空前地多起来了,大起来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足立陷阱边缘而利令智昏,而轻举妄动,而浑然不觉人生险象近在咫尺。


    故此篇同样是为你作,是为他作,是为她作,是为己作,是为我们大家而作。


    听,一个冷峻的声音仿佛又在问:


    “下一个是谁?”


    听,时代“樵夫”的利斧,是不是又挥起了风声?


    四、是夏娃,更是斯芬克斯――中国性爱启示录


    半老不老的女人们的内心里,其实是和少女们一样喜欢读爱情小说的。只不过不喜欢读爱情主角是少女的小说罢了。少女们从爱情小说中间接品咂爱情滋味儿。供她们读,以她们为主角,或者以几年以后的她们为主角的爱情小说多的是。一批一批地在印刷厂赶印着。她们每天读都读不过来。她们对浪漫爱情的幻想后边连着对美好婚姻的幻想。


    但是半老不老的女人们和半老不老的男人们内心里所幻想的,直接就是婚外恋。


    因为她们和他们,大抵都是已婚者。这样的女人们的内心里,要么不再幻想爱情,要么幻想婚外恋。一旦幻想产生,除了婚外恋,还能是别种样的什么爱情呢?即使结果是离婚又再婚,那“第一章”,也必从婚外恋开始。如果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的中国女人们之间进行一次最广泛的社会调查,如果她们发誓一定说真话绝不说假话,那么答案可能是这样的――起码半数以上的她们内心里曾产生过婚外恋幻想。有的经常产生,有的偶尔产生。有的受到外界诱因才产生,诸如读缠绵悱恻的爱情小说,或看过类似的电影、电视剧之后。有的不必受到什么外界诱因也会产生,比如陷于孤独和寂寞的时候。


    在她们中,尤以四十岁至四十五岁间的女人们幻想的时候更经常些。因为三十多岁的女人们是不甘仅仅耽于幻想的。几次的幻想之后,便会积累为主动的行为了。而四十岁至四十五岁的女人们,由于家庭、子女、年龄和机会难求等的原因,则不甚容易采取主动行为。即使婚外恋真的发生,她们也每每是被动的角色。


    她们中又尤以有文化的女人为主,却不以文化的高低为限。


    对于婚外浪漫恋情的幻想,一个只有小学三到四年级文化程度的女人,绝不比一个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女人或女硕士、女博士什么的稍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初级教育教给人幻想的能力,高等教育教给人思想的能力。而思想是幻想的“天敌”,正如瓢虫是蚜虫的天敌。婚外恋幻想是中产阶级妇女传统的意识游戏之一。


    中国从一九四九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不但消灭了资产阶级,而且改造了中产阶级。所以几乎没有中产阶级妇女可言,只有劳动妇女、家庭妇女、知识妇女,统称为“革命妇女”。“革命妇女”的意思便是头脑之中仅产生“革命幻想”和“革命思想”的女人。情爱幻想和情爱思想是不允许在头脑中有一席之地的。它实际上被逼迫到了生理本能的“牢房”中去,偶或被女人们暗自优待,溜到心理空间“放放风”。倘若一个女人的头脑中经常产生情爱幻想,并且由此产生与“革命幻想”“革命思想”相悖的情爱思想,尤其是不但自己的头脑中产生了,竟还暴露于人、宣布于人、传播于人,那么便是个“意识不良”的女人了。倘若有已婚的女人胆敢言自己头脑中存在过婚外恋幻想,那么她肯定将被公认为是一个坏女人无疑了。我在是知青的时候,我那个连队,有一名女知青午休时静躺不眠,身旁的亲密女友问她为什么睡不着?是不是想家了?她说不是。经再三的关心的诘问,才以实相告。曰想男人。曰这时候,身旁若躺的是一个男人,可以偎在男人怀里,不管是丈夫不是丈夫,多惬意多幸福多美妙多美好哇!女友将她这种“丑恶”思想向连里汇报了。于是召开全连批判会,批了三天。男女知青,人人踊跃发言。可谓慷慨激昂,口诛笔伐。团“政治思想工作组”向各连发了“政治思想工作简报”。“简报”上措辞严峻地提出警诫――“思想政治工作不狠抓了得吗?一旦放松能行吗?”


    当年我也是口诛笔伐者之一。当年我真觉得那名女知青的思想意识“丑恶”极了。这件事当年还上了《兵团战士报》。“专栏批判文章”中,还评出了那一年度的“优秀批判文章”一、二、三等奖。


    当年的“革命样板戏”《海港》和《龙江颂》也最能从文艺的被扭曲了的性质方面说明问题。《龙江颂》中的第一号“女英雄人物”江水英,没丈夫、没儿女,当然更不可能有什么情人。但她家门上,毕竟还挂一块匾,上写“光荣军属”四个大字。到了《海港》中的方海珍,不但没丈夫、没儿女,连“光荣军属”的一块匾也没有了。舞台上的方海珍,看去应在四十余岁。比《廊桥遗梦》中的弗朗西丝卡的年龄只小不大。方海珍也罢,江水英也罢,头脑之中仅有“阶级斗争”这根“弦”,没有丝毫的女人意识。生活内容中只有工作,只有教导他人的责任,没有丝毫的情爱内容。如果说她们身上也重笔浓彩地体现着爱和情,那也仅仅是爱国之爱、爱职责之爱,同志之情、阶级之情。一言以蔽之,她们仿佛都是被完全抽掉了男女情爱、性爱本能的中性人,而非实实在在的女人。另一“革命样板戏”《杜鹃山》,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全国现代戏剧会演中的获奖剧目。原剧中的女党代表柯湘,与反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农民武装首领雷刚之间,本是有着建立在“共同革命目标基础”上的爱情关系的。然而连建立在这一“革命基础”上的“革命的爱情”关系,在“革命文艺”中,也是被禁止的。因而后来改编成的“样板戏”中,爱情关系被理所当然地一斧砍掉了。


    到了“文革”结束后的最初几年,情爱主题在文学艺术中依然是一个“禁区”。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大概是第一篇反映婚外恋主题的小说。它的问世在全国引起沸沸扬扬的反响,酿成过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以至于全国妇联当年也参与进了是是非非的纷争之中。


    而今天,经历了只不过仅仅十年的演进,中国文学艺术之中的爱、情欲和性,却已经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已经只不过成了一种“作料”。因而便有了这样一句带有总结意味儿的话语:“戏不够,爱来凑。”这样一句总结性的话语,其实包含着明显的批评成分。批评来自读者,来自观众,来自小说评论家和影视批评家。连小说家和编剧家们也相互以此话语自嘲和打趣起来。似乎无奈,又似乎心安理得,又似乎天经地义。爱、情欲和性,尤其在小说和电影中,越来越趋向于低俗、猥亵、丑陋、自然主义(下流的自然主义),越来越不圣洁了,甚至谈不上起码的庄重了。仿佛某人由于某种锦缎价格昂贵,虽心向往之却根本不敢问津,甚至经过布店都绕道而行,忽一日暴发了,闯入大小布店成匹地买。不但买了做衣服,还做裤衩做背心,做鞋垫做袜子,做床单做台布,而新鲜了几天就索兴做抹布做拖布了。几乎凡是小说都有爱,都有情欲,都有性,就是缺少了关于爱的思想、关于情欲的诗意、关于性的美感。而且,在许许多多的书中,男欢女爱的主角们,年龄分明越来越小。由三十多岁而二十多岁,而少男少女。后者们的爱情故事,在西方是被归于“青春小说”或“青春电影”的,而在中国却似乎成了“主流”爱情故事,既轻佻又浅薄。在我们的某些“青春小说”和“青春电影”里,爱被表现得随意、随便,朝三暮四如同游戏。这也许非常符合现实,但失落了文学艺术对现实的意义。而这一种意义,原本是文学艺术的本质之一。爱的主题并不一定只能或只许开出美的花朵。现实往往能滋生出极丑和极恶。这样的文学名著是不少的,比如巴尔扎克的《贝姨》和《搅水女人》,左拉的《娜娜》,这些名著中的批判意识显而易见。正如左拉在着手创作《娜娜》之前宣言的――坚定不移地揭示生活中的丑恶和溃疡。《娜娜》这部书中谈不上有爱,充斥其间的只不过是一幕幕变态的情欲和动物般的性冲动。它是我看过的西方古典小说中最“肮脏”的一部,但是却从来也没使我怀疑过左拉在法国文学史上文学地位的特殊存在。而中国的当代作家中,有相当一批人,巴不得一部接一部写出的全是《金瓶梅》。似乎觉得《红楼梦》那种写法早已过时了。《金瓶梅》当然也有了不起的价值。如果将其中的情欲和性的部分删除,它也就不是《金瓶梅》了。我当然读过《金瓶梅》,它在每段赤裸裸的情欲和性的描写之后,总是“有诗为证”。而那些“诗”,几乎全部地拙劣到了极点,后来干脆不厌其烦地重复出现。同样的字、词、句,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好比今天看电视连续剧,不时插入同一条广告。我们的现当代评论家,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基于什么样的心理,一代接一代地也几乎全部都在重复同样的论调,强说它是一部“谴责小说”、“暴露小说”、“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仿佛中国小说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精神正是从兰陵笑笑生那儿继承来的。从《金瓶梅》中男女们的结局看,似乎的确一个个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谴责”,就是“暴露”,就是“批判”,最多只能说是对追求声色犬马生活的世人们的“告诫”罢了。往最高了评价也不过就是一部带有点儿“劝世”色彩的小说。那“谴责”,那“暴露”,那“批判”,实在是我们自己读出来的,实在是我们自己强加给笑笑生的。倒是他对西门庆一夫多妻的性生活的羡慕心理,以及对他和女人们做爱时那种五花八门的每每依靠药物、器具的八级工匠似的操作方式的欣赏、愉娱,在字里行间简直就掩饰不住。据我看来,笑笑生毫无疑问是一个有 更多小说请到新小说巴士网newxs8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