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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读书人的尊严

作者: 闻风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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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任长沙太守的孙坚,刚刚三十二岁,而与他同龄的曹操,远远不如孙坚的地位高,就不用拿许久未见的刘备作比较了,这样的话,刘备可以含羞而死了,当然,这得争取刘备的意见。


    所以,此时的孙坚应该是得意的――有效期三年。


    三年后,一个人死了,很多人站了出来,这些人做的事情,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权利。


    是的,死的那个人就是汉灵帝。那些人,简单的概括,就是宦官与外戚。


    关于这两个历史上的冤家,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就不再废话。而这些人的争权夺利外加黄巾军的临门一踹,将本已腐朽破败的东汉这条大船彻底打翻,什么小虾小鱼纷纷出现。当然了,此时的小鱼小虾熬到最后的,都成了食人鲨,所向披靡。


    这正的乱世。孙坚也终于可以做人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孔曰:你成了家,有了孩子,发展了自己的事业,那么你还能做什么呢?自然是平天下!


    混乱之世,必出混乱之人,混乱之人,必有混乱之势,必能结束混乱。


    只要有些势力的首领们,都以为自己是那个人,纷纷掏枪争势。然而,命运却对他们微笑不语。她要等自己选择的人,只有那个人可以得到自己真正的垂青。是的,我选择了你,你有别的选择吗?


    孙坚别无选择,他只能去这样做。


    董卓之祸开始后,孙坚感到了遗憾:如能用我所言,何来今日黎民受苦!当然了,这是比较文雅的说法。实际上,如果你还记得,孙坚太守那时候跟张温说的话,已经传入了董卓的耳朵里。[.超多好看小说]出自我口,入得你耳,丫会放过我么?不如先下手吧,不能为强,但也不至于是弱。


    于是,在众多反对董卓的人里,就孙坚积极。不积极没办法啊,董卓这厮一定更想杀我。


    而就在孙坚打算干掉董卓之前,他首先要干掉另一个人,另一个跟董卓毫无关系的人。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王睿。


    如果你没听过此人的名字,没关系,因为你根本不需要知道。只要孙坚记得就行。


    是的,几年前,他俩是同事,一起打过零陵、桂阳二郡的叛军。几年后,他俩是仇敌――至少,孙坚如此认为。


    佛说:因果循环,生生不息。


    而孙坚之所以起了必杀王睿而后快的决心,却是因为王睿蔑视自己。


    就在做同事的那一年,王睿蔑视了孙坚,蔑视了这个十七岁就敢杀海盗的爷们儿。因为,孙坚是武官,孙坚的父亲,是个种瓜的菜农。他王睿呢?琅琊王氏之后,家门岂止是显赫?简直就是显赫!


    当孙爷们儿看到王显赫的那种轻蔑的态度与目光后,本就不够自信的内心,更是被这种态度深深并且无情的伤害了。


    于是,爷们儿打算告诉显赫一个道理:出身,并不代表一切。谁知道你祖宗琅琊王以前是不是农民?史书上的话,你都信?真够傻的。但是很显然的是,显赫被自己的家庭观念深深的蒙蔽了双耳,根本就没当回事。


    没办法,有些事情,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明白。


    话说,孙坚的运气真的很好。就在自己琢磨着怎么杀人却不会留下证据的时候,一个人的决定,正中孙坚的下怀。


    曹寅,时任武陵太守,他跟孙坚有一个共同点,当然不是都身为太守,而是他俩都想干掉这个人。没错,就是王睿。


    曹寅之所以想干掉王睿,起因于孙坚无异,都是受到了王睿的蔑视。


    对于有权利的人来说,还有被蔑视更能让人感到伤心的事情吗?


    深感屈辱的曹寅要比孙坚更牛叉,孙坚也就是想干掉王睿,却不知该怎么干,总而言之,也就是想想。


    曹寅就不同了,不仅想干掉王睿,还四处扬言,要干掉王睿。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其获奖作品《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出身显赫的富翁,爱上了一个出身平庸的女子。为了得到她,富翁买下了全镇最豪华的房子,举行了最为奢华的婚礼。然而,新婚之夜,富翁发现这个女子早已不是处女。愤怒之余,把她休回了家。


    女子的母亲感到了深深的羞愤,并逼问女儿谁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女子无法,将实情说出。于是,母亲找来自己的两个儿子,告诉了那个男人的名字。按照当地风俗,那个男人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可问题是,女子的两个哥哥不想杀人。为了让人阻止他俩的杀人行为,他们早早的就将约定好杀人的日期说了出去。可是不仅镇上的居民不信,连得到女子第一次的那个男人也不信,照常行走。


    最后,两兄弟被自己的承诺逼得退无可退,只能拿起刀将其杀害。


    这个故事,揭露了我们人类的略根性:在人类看来,越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就越应该偷偷摸摸的进行。所谓的阳谋,是根本不存在的。要是两兄弟偷偷摸摸故意隐藏自己的杀人意图,或许能够被人阻止。


    而东汉末年的曹寅,或许因为一时气愤,说出了要杀掉王睿的言语,不仅别人不信,就连当事人王睿自己也不信。


    笑话,杀人还得提前通知么?


    这无疑给了曹寅充足的准备时间,和逃脱嫌疑的重要证据。


    可问题的关键是,曹寅想得太过周到。为了让人得不到自己杀人的把柄,他老人家伪造了一封檄文(古时朝廷用来揭发、声讨的文书),里面详细描写了王睿的种种犯罪行为,宣称其罪大恶极,并指派孙坚去执行对王睿的讨伐。


    这就是正中下怀了。孙坚哪里还辨别什么真假,一收到此文,便迫不及待的领兵打王睿去了。


    娘希匹,踏破铁鞋无觅处,杀人要费点功夫。没关系,能杀掉这个令自己不爽的人就好。而且,还不用负法律责任。嗬,多好!


    王睿登城望去,果然都是士兵。刚才手下报告,城外来了一批孙坚太守的士兵,说日子过的辛苦,想跟王睿大哥讨点赏钱。


    王睿一听,嗯,来要饭的。那就给点吧。把这些兵油子打发走,省得在老子眼前晃悠。


    当打开城门的那一刻,他的性命,早已掌握在了孙坚手里。没错,这是孙坚用的计谋。


    为了让王睿不至于怀疑逃跑,他让士兵伪装是来要军饷的。借此机会,让王睿打开城门,结果了他的性命。


    计划成功,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然而,意料之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让孙坚感到意外的是,王睿的死法。


    当孙坚告诉王睿这是朝廷的意思时,王睿问及原因。孙坚搪塞道:我只知道这是上头的意思。


    王睿无奈,拿起了一块金子。孙坚冷笑:临死才想起行贿?下去跟阎王行贿去吧您那。


    事实告诉孙坚,有时候,判断一个人的行为,不能提前预想结果。


    王睿拿的金子,不是用来贿赂孙坚的,而是用来行贿死神的。


    作为一个将领,王睿知道,自己若是被孙坚杀掉,将会死得很难看。做为琅琊王之后,他必须得意的活着,体面的死去。


    于是,他开始慢慢的刮着金子,并且将金粉悉数倒进酒中。


    孙坚开始冰冷的表情,慢慢的变成惊讶。这是一个怎样的人?从来瞧不起武将的文人,怎么选择这种痛苦的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


    美酒一饮而尽,走到生命尽头的王睿,用他第一次蔑视孙坚的表情,最后一次看了孙坚一眼:你这个武将,你这个种菜农民的后代,永远不会知道我这种行为是多么的美丽!


    目的达到了,然而,孙坚高兴不起来。


    读书人,怎么对自己这么残忍? 更多小说请到新小说巴士网newxs8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