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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已经有约了

作者: 媚玑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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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厉家人还不知道她时改变,总归是机会大一些。[.超多好看小说]


    如果换做是她的话。她不会做这种改变。以前她曾天真的以为,如果有一天她和厉仲擎在一起了她会放下喜欢的演艺事业,专心做厉家的少奶奶。可是她却想不到离开了她一直努力又感到开心的工作,她还能做什么。更是随着年龄的成长渐渐懂得,厉家人不接受她,也许工作仅仅只是一个引子,就算她换掉了工作也无济于事,因为归根结底,他们不喜欢的是她这个人!


    或许谁都有机会,只有她沈良欢不可以。


    “我的女人不需要为了迎合任何事做改变。只要她带着一颗无比确定要和我在一起的心,那种‘任何事’由我来解决。”


    以前她总当他这话是调侃戏谑的随口说说,也许是心境不同了,现在再听他如此淡定表明立场,她突然就觉得,也许那个以后能够成为厉家三太太的女人,有这样的一心维护,处处护短,也许真的会很幸福。


    “对了,导演说这个周末晚上剧组组织去河边的树林烧烤。”这件事是傍晚大家在一起时讨论决定的,那个时候她人已经先回宾馆了。


    一听有烧烤吃,沈良欢兴奋的准备应下,却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周末?额……周末晚上不行。”


    “不行的意思是,你要懒在宾馆睡觉么?”厉无策抱臂,一脸的了然表情。


    他会这么说当然不是没有依据的。


    据大熊说,面前这个女人完全属于上镜时精力充沛,很是敬业。但是下了镜后就连门都不出了,准备一屋子的零食在房间里敷面膜、看电视、睡大觉!懒得给她根树枝她都能倒挂过来!


    不过看她还能有空出门溜达的样子应该也不会懒成这样,烧烤平时也算她日常生活中的一大最爱,虽然吃上火时不时会冒几颗豆子,却依旧阻挡不了她的喜欢。他还以为她知道后会很高兴呢?毕竟她连动手都不需要,直接等着吃就行了。


    “不是。”沈良欢皱眉。


    烧烤她当然喜欢啊!但是――


    “是……厉仲擎要约我吃饭。”


    厉无策眼底的揶揄一点点的比暗潮吞没,最终消失不见的成一片寂寥的平静。


    “原来如此。”


    她抬头,正装上他忽而冷漠生疏起来的眼神。


    “你们已经开始约会了么?恭喜你――大嫂。”


    他唇角微微勾起,那笑容未达眼底,越发显得他身上气势更冷,笑容更薄凉!


    ‘大嫂’两个字就想无数细如牛毛的针尖般顷刻刺入她身体,沈良欢怀抱小狗的手微微轻缠了下。


    以前如果厉仲擎能约她吃次饭,那简直比中了头彩还要高兴!但是现在,她已经没那么高兴了。


    或者说,是一种莫名的情绪纠葛着她,让她有些分不清了。


    ***


    因为小狗不让留宿宾馆,在经过一系列检查,确定小家伙只是受了些惊吓,身体没有什么大碍,沈良欢便把它暂时寄养在是宠物店里,平时生活饮食方面的费用她照付。


    本来她有和店主打过招呼,如果有好心人来宠物店看上这只小家伙了,愿意领养它的话可以联系她。<strong>.</strong>但是当她离开时看到小家伙对她恋恋不舍,生怕再落到坏人手里的惊恐眼神时,她心头突然就软了一下。


    才这么短的时间小家伙就这么舍不得离开她了,这个小笨蛋已经从心里开始信任并且依赖她了,如果就这样被人领走,谁知道它下个主人会不会喜欢够了它后再把它赶出去?


    想来想去沈良欢都打算只要有空就过来看它,等到他们这部戏拍完后她就带着它一起离开。


    对此,厉无策持的是鄙视和怀疑的态度,一个连照顾自己都无能的人,还有精力照顾狗?


    沈良欢不是没想过,她**门户后日子肯定会过的比较艰难,如果东奔西跑的无暇照顾它的话……


    好吧,她都已经在心里默默的打算好了!如果她有事要长时间的出门,她就把它寄养在厉三少家里!就算他平时也忙的会时常出差,但是他会雇人专门收拾房子和照顾他的狗,所以既然是托管,那孩子一个是看,两个也是看,那就一起喽?


    介于这是她的第一条狗,在宠物店里店员抱着洗完澡的小家伙出来,站在外面想了半天名字的沈良欢终于决定好她爱犬的名字了!


    恩!就叫珍珠!


    虽然听起来好像这个名字和它没什么关系,但是介于它的毛是黑的,所以它也姓黑!黑珍珠!


    啧啧,这种高大上的名字除了她这头脑还有谁能想得出啊!简直绝了有没有!


    因为江城和他们拍摄地距离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沈良欢便早早的和导演请了假,准备提前离开剧组。


    前一天晚上,她从行李箱里拿出那只黑色的盒子。这只盒子不管她去哪都会随身携带。也是她喜欢的东西,没有之一。


    盒子里放的是一条铂金穿线的珍珠项链,小小的王冠造型凌驾于深蓝紫色的珍珠顶上,高亮的珍珠印出她的影子,美的让她只一眼便爱不释手。


    这条项链是厉仲擎在她十八岁生日时送给我的,当时还是她求了很久的生日礼物。


    她只所以向他索要一颗珍珠,而不是宝石、钻石之类的东西,是她一直都认为,每个女人都是一颗平凡的沙子,当她遇到了喜欢的贝壳时就想要在它心里安一个家。只有在那个让她觉得温暖踏实又安心的男人身边,她才会逐渐变成一颗夺目的珍珠。


    而她所有的光彩,不过只是想要绽放给他一人看。


    虽然她想要的珍珠只是一颗普通珍珠也好,但是它却是一颗如此稀有而珍贵的珍珠,她曾把它视如珍宝,只要长时间离开住的地方去外地工作,她总会把它带在身边,无比珍贵着。仿佛看看它,就会给她增添无穷的动力一般。


    现在,她却想要把它还给他了。


    厉仲擎送给她三样礼物,一样是这条珍珠项链,一样是小贝转交给她的一条说是情侣,却从未见他戴过的情侣手镯。


    当然她也没有戴。不是尺寸不合适,而是她不喜欢戴像镯子这样坚硬的东西,而是喜欢像链子这样柔软的饰品。她本就瘦,总能把她搁的青一条紫一条的。


    还有一样则是那日他天价拍下的‘爱的泪珠’。


    她打算回去后就把这三样东西一起还给他,在他们吃饭的时候。


    沈良欢觉得,虽然她以前觉得自己那么努力的爱过厉仲擎,但是现在,她的心里好像已经渐渐的没有他了。


    她努力去感受了很久,以前他哪怕是送在普通的东西给她,都会让她惊喜万分,但是现在再贵重的礼物都激不起她的兴奋了,反而还会让她有种压力很大的感觉,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也许是在上次厉仲擎把她一个人丢在饭店伤了她的心,也许是他说无法接受她的工作,无法生活在被狗仔骚扰的生活中揪了她的心,也许是一次次的躲避和推开,她发出去的讯号永远得不到回应,长时间的等待和追寻让她已经开始疲惫了……


    她也渴望爱,渴望一个温暖的怀抱,渴望一把为她挡在前面,或者比肩而立,遮风挡雨的伞。


    她不知道到底是哪一样,或者这些成因都有,被淋湿了太久,等到那把伞真的举到她头顶为她遮挡晴雨时,她突然觉得好像那个最最需要,最最渴望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自己不再需要了。


    以前她总觉得,看到厉仲擎,和他在一起就是她最开心的事,但是现在她却不再开心和期待了。


    她知道这不是掷气,而是原本她怎么都想不开,怎么都放不下的事,如今她这一门心思的死脑筋好像渐渐想开了?


    她现在,已经不再踮起脚的去努力够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了。


    所以她打算晚上去后,她想和他认真谈谈,和他说明白。


    她把手机上‘擎哥哥’的名字改成‘大哥’。心里像是有什么终于尘埃落定一般。


    沈良欢觉得,当她不自觉的叫他大哥时,似乎心里就一定在定义了他新的身份。


    就算再喜欢,再舍不得,她也要把那条珍爱的项链还回去。


    就在沈良欢把项链放回到盒子里时,随着铂金的光芒微微忽闪了一下,她突然看到了什么般的突然手上动作一顿!


    对着灯光她仔细的看,发现珍珠顶上的铂金王冠造型内壁好像刻着什么字?


    经她认真辨认,那字体刻着的是……my?heart?


    我的心。


    她暗暗攒紧这珠子,突然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厉仲擎一向吝啬送给她任何礼物,像是生怕她会缠着他一样,或者会错了意的更加对他不可自拔,生日那天她辗转从厉无策手上接过这只他送出的盒子时,就已经感到讶异和惊喜了,更是没有多想过其他。后来跟他表示感谢时,他也一副淡淡的情绪。就跟那送东西的人不是他似得!


    那时的他确实一心读书,其他半点也不关心,也许对她真是半点那种意思都没有的只把她当妹妹,能够送给她这条项链就不错了,又怎么可能在内壁暗藏心思的刻了‘我的心’呢?


    字体大小不过一毫米,价值要拿放大镜才能看到到。极其的低调又隐秘!


    可是,会刻下这种字的分明就是喜欢她啊!而且会给人一种暗藏心底很久了的感觉。厉仲擎当时就喜欢她了么?却还要一直对她做出冷漠的态度?


    沈良欢摇头,怎么想都觉得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太低了!如果说厉仲擎年少时拒绝她的表白是因为不想耽误了自己的学业,那他要是喜欢她的话,又为什么从工作到现在三十多岁了,他一直在做的事就是不断的拒绝?


    可是这项链上的字又该怎么解释呢?


    ***


    周末下午他们拍的一场爆破的戏,情节设定是她所饰演的靳灵被她父亲的一个毒贩手下绑架,对方身份暴露,在遭到全城通缉的时候向她爸爸求救遭到拒绝,他便一气之下绑架了他的女儿做要挟,而暗中始终在盯梢他举动的江寒先发现了他的行踪,知道靳灵遇到危险后独身一人前去营救。


    毒贩在树林里布置了**,这点在江寒在周边蹲守时就已经把逃跑线路图画好,他先行倒吊坠入沈良欢关押的库房里,和她通过气儿的把她先解救出来就让她按照他所设定的路线逃跑,他已经通知了下属让他们赶来营救!


    爆破为了凸显其真实性,都是用的真**,所以沈良欢必须牢牢记住每一个炸点的位置,按照定好的路线图在树林里跑起来,如果她记错了一个炸点,就可能遇到生命危险!


    当时导演事先和她提出过,这段戏让替身演员上,可是之前她从楼梯上滚下去的戏就是替身演员替她完成的,当看到对方磕碰肿胀的小腿时,她觉得这些连脸都不能露的演员特别可怜,都受了伤还要替她跑炸点,所以她决定自己去完成!


    中午的时候沈良欢就一遍遍的确定炸点,一遍遍的跑,努力把所有注意事项记在心里,生怕哪里出错。而在她熟练了几遍确定没有问题后,心里的紧张也渐渐减轻了不少。


    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她以前就听说过几位女星曾在拍戏时被炸点炸伤或者烧伤的情形,如果一旦发生意外的话,后果绝对是不可估量的!但是她是一名演员,有很多动作演员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演出,也许她也可以突破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尝试,给粉丝一种全新的感觉呢?


    ……


    厉无策不亏是当过特种兵的,她曾见过一些毫无经验的男演员在拍摄一些这方面的专业镜头时,那叫一个鬼哭狼嚎的惨不忍睹,可他却把在营救时的一切准备工作都帅气无压力的完成,就连导演都不止一次的说男主角真是没找错人!


    好吧,当兵的男人帅掉渣这个原理,在她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那会刚好有段时间一直在播放军人题材的电视剧,她简直迷恋到不行的不止一次表示只有当兵的男人才最有男人味!嫁人当嫁兵哥哥!


    后来没过一年的功夫厉无策便去当了兵。当时他这一突然的举动简直震惊了整个厉家!毕竟他曾打算过以后学建筑的,但是同样是军人出身的老爷子却极其赞同他这一决定,觉得厉家的男人就应该有个当兵的!最好一辈子都像他那样留在部队里,把所有的青春和事业都献给国家。


    事实证明,虽然厉无策这一决定毫无征兆,但是他却非常争气的不靠任何裙带关系就因为表现优秀而被挑去了特种兵训练营,并且服兵役就是八年之久。


    后来当她进军娱乐圈没多久,他就毅然结束了兵役生涯,高调的投入到娱乐事业当中,还把她签入了他创办的公司!这一度被认为‘不务正业’的行为差点让厉家气炸了锅!不过一向都是这样,他要么就不下决定,给人一种好像凡事都无所谓的随意姿态,但当他下定一个决定时,实施起来时绝对会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只是事实证明,这个出自厉家,能文能武,可以低调当兵也可以高调在娱乐圈徜徉肆自,八面玲珑的男人不管在哪个方面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做的佼佼者。


    就像拍这部特警题材的电影一样,她一直都以为这家伙是来玩闹砸场子的!可是当他在所有人面前冷静镇定,从容不迫又熟练的展示那些眼花缭乱又干净利落,连武术指导都赞叹不已的动作时,沈良欢不得不承认――


    这个耍的一手帅的家伙,还真的挺帅。


    在剧中江寒把她顺利解救出来,并且和对方的人在屋子里打斗时,沈良欢心里紧记着的逃跑路线上的爆破点,可是却想不到意外几乎是擦着她鼻尖降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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